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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2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6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披露。公司现将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桐君堂指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 新领先指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蓝海指北京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河洛太龙指河南河洛太龙制药有限公司 河北太龙指河北太龙医药有限公司 太新龙指河南太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华润新龙指华润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兴华事务所指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恒泰长财指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富盛健康指桐庐富盛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温州桐君堂指温州桐君堂药材有限公司 一、关于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近 10亿,较去年同期下降 18.88%,净利润 近 555万,较去年同期下降 82%,扣非后净利润近 402万,较去年同期下降 86%。公司 2015 年经营业绩下滑主要原因为公司制剂业务进行产品的结构和价格调整,市场接受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在部分市场的招标工作中也受到较大影响,产品发货量减少,主业的销售收入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而新品推广费用增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相关费用并没有相应降低。 问题 1、分地区经营情况。公司 2015年分地区营业收入变动较大, 其中华北地区、西北地区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56.83%、64.23%, 华南地区、中南地区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近 40%,东北地区营业收入较去年上升 25.76%。请公司结合各地区招投标情况、公司 2015年新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及公司区域战略发展方向说明上述变化的原因。 回复: (一)2015年公司分地区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地区变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分地区 2015年营业收入 2014年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减额增减幅度(%) 华北地区 4,663.61 10,803.68 -6,140.07 -56.83 东北地区 2,898.10 2,304.41 593.69 25.76 华东地区 66,125.91 65,447.27 678.64 1.04 西北地区 1,760.93 4,922.60 -3,161.67 -64.23 西南地区 3,926.68 4,335.74 -409.06 -9.43 华南地区 3,323.18 5,292.17 -1,968.99 -37.21 中南地区 18,793.29 30,939.95 -12,146.66 -39.26 小计 101,491.70 124,045.82 -22,554.12 -18.18 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了 22,554.12万元、下降 18.18%, 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产品结构和价格调整等因素导致母公司制剂产品收入较上年减 少了 17,677.44万元、下降 50.32%; 2、由于医药代理协议终止等原因导致医药商品流通收入较上年减 少了 11,796.96万元、下降 25.66%; 3、2015 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新领先贡献营业收入 7,180.06 万元。 具体分析如下: 1、产品结构和价格调整对公司分地区营业收入的影响情况 2015年,由于产品结构和价格调整等因素(详见问题 5回复)导致母公司制剂产品收入较上年减少了 17,677.44万元、下降 50.32%。具 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分地区 母公司制剂产品 2015年营业收入 2014年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减额增减幅度(%) 华北地区 2,490.48 5,178.39 -2,687.91 -51.91 东北地区 917.00 1,285.10 -368.10 -28.64 华东地区 5,137.38 10,508.81 -5,371.43 -51.11 西北地区 870.02 3,165.38 -2,295.36 -72.51 西南地区 1,470.01 2,206.68 -736.67 -33.38 华南地区 2,445.75 3,490.79 -1,045.04 -29.94 中南地区 4,120.19 9,293.12 -5,172.93 -55.66 小计 17,450.83 35,128.27 -17,677.44 -50.32 2、医药代理协议终止等对公司分地区营业收入的影响情况 2015年,由于医药代理协议终止等原因(详见问题 8回复)导致医药商品流通系列产品收入较上年减少了 11,796.96万元、下降 25.66%。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分地区 医药商品流通系列产品收入 2015年营业收入 2014年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减额增减幅度(%) 华北地区 1,823.84 2,719.92 -896.08 -32.95 东北地区 1,329.03 845.29 483.74 57.23 华东地区 16,544.43 16,184.65 359.78 2.22 西北地区 811.07 1,739.97 -928.90 -53.39 西南地区 737.28 1,896.43 -1,159.15 -61.12 华南地区 342.80 675.33 -332.53 -49.24 华中地区 12,594.51 21,918.33 -9,323.82 -42.54 合计 34,182.96 45,979.92 -11,796.96 -25.66 3、合并范围变动对公司分地区收入变动的影响情况 2015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13家,其中本期新增子公司6 家:河南河洛太龙制药有限公司、河南桦玉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桐庐富盛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上述新增合并范围公司中,仅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入对 2015 年合并收入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分地区收入变动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分地区合并营业收入 新领先营业收入 (2015年 3-12月) 扣除新增合并范围后收入 扣除新增合并范围后较上年增减(%) 华北地区 4,663.61 335.51 4,328.09 -59.94 东北地区 2,898.10 652.07 2,246.03 -2.53 华东地区 66,125.91 4,286.38 61,839.53 -5.51 西北地区 1,760.93 76.00 1,684.93 -65.77 西南地区 3,926.68 1,304.38 2,622.30 -39.52 华南地区 3,323.18 525.72 2,797.46 -47.14 中南地区 18,793.29 0.00 18,793.29 -39.26 小计 101,491.70 7,180.06 94,311.64 -23.97 (二)各地区招投标对公司分地区营业收入变动的影响情况 2014年、2015年公司产品分地区中标情况如下: 单位:元/盒 2015年分地区产品中标价 产品名称中南地区华南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 双黄连口服液(浓缩型)(10ml*12支) 17.88-22.2 15.95 15.95-19.8 23.00 双黄连口服液(浓缩型)(10ml*16支) 23.84-29.6 23.3-26.4 双黄连口服液(儿童型)(10ml*12支) 25.50 石杉碱甲片(0.05mg*24片) 15.60 16.68-21.20 13.96-21.20 石杉碱甲片(0.05mg*48片) 31.20-38.40 33.36-38.4 27.90 38.40 双金连合剂(10ml*6支) 14.90 单位:元/盒 2014年分地区产品中标价 产品名称中南地区华南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 双黄连口服液(浓缩型)(10ml*12支) 16.12-22.2 16.12 15.95-19.8 23 双黄连口服液(浓缩型)(10ml*16支) 29.6 23.3-26.4 双黄连口服液(儿童型)(10ml*12支) 25.5 石杉碱甲片(0.05mg*24片) 21.83 16.68-21.83 13.96 石杉碱甲片(0.05mg*48片) 38.4 33.36-38.4 27.9 38.4 由于药品招标只有中标价格,没有中标数量,同时,由于招标周期的原因,报告期内上述区域大多数产品执行的仍然是以往年度的中标价格,因此,各地区招投标情况对公司分地区营业收入影响不大。 (三)公司区域战略发展方向对分地区营业收入影响的情况 公司目前业务板块分为制剂业务、饮片业务、研发服务和医药商业,其中制剂业务的传统优势市场分布在华东、华北、中南、华南地区,饮片业务的主要市场在华东地区,医药商业的主要市场为华北和中南地区,研发服务的主要客户分布在华东、西南和东北等地区,在公司的区域战略发展方向中,对于传统优势市场,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加大开发力度,力争实现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对于相对薄弱的区域市场,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做好市场培育,保持业绩的稳步增长。在 2015年公司进行产品结构和价格体系调整中,对全国各地区实施的是统一的产品政策,并未分区域实施差异性政策。 问题 2、分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公司 2015 年分季度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特别是扣非后净利润差异较大,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2.27亿、2.62亿、2.4亿、2.87亿,四个季度的净利润分别为-491万、 676万、23万、347万。四个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531万、658 万、-86 万、361 万,请公司结合业务特点、经营安排以及营业收入、利润的确认时点和政策等说明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并请公司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当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和利润的确认时点和政策未发生变化。受产品销售季节性波动、合并范围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 2015 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存在波动。 (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制剂产品的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医药商品流通、药品研发服务等四个业务板块,其中制剂产品的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医药商品流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进行核算,药品研发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进行核算。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点及方法: 会计准则关于销售商品收入 的确认 公司确认收入依据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取得签收、验收资料后,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发生转移,确认收入的实现; 如确因质量等原因造成的退货,公司作退货处理。 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存在影响商品所有权转移及收入确认的其他销售模式,如委托代销、售后回购等。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按照公司销售模式及合同约定,产品交付取得签收、验收资料后,公司不再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在销售商品时,商品销售价格已经确定,公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确定收入金额; 如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因素,按扣除这些因素后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会计准则关于销售商品收入 的确认 公司确认收入依据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公司制订了严格的客户信用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控制坏账风险,确保销售商品价款可以收回。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销售的库存商品,生产成本、采购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均能可靠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时点及方法: 子公司新领先药品研发服务收入确认时点及方法详见问题回复 9。 (二)成本及费用确认原则 1、营业成本的确认原则 (1)医药制造业务成本核算 公司制剂产品生产、中药饮片加工业务,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将所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产品品种为对象进行归集,对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各种间接费用按照年度计划分配率进行分配,库存商品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产品销售实现收入的同时,结转相应的产品销售成本。 (2)医药流通业务成本核算 公司医药流通业务根据日常商品销售记录,每日汇总,根据已销商品的实际进价结转成本。 (3)药品研发服务成本 子公司新领先药品研发服务成本确认时点及方法详见问题回复 9。 2、期间费用的确认原则 公司为组织和管理整个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进行确认,凡应属于本期发生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支付,均确认为本期费用;反之,不属于本期发生的费用,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支付,也不确认为本期费用。 (三)2015年度公司收入季度变动情况 2015年度公司主要业务板块收入季度变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制剂产品中药饮片医药流通研发服务合计 第一季度 3,111.38 7,988.47 10,658.09 904.41 22,662.34 第二季度 4,760.24 11,234.43 8,176.88 2,011.70 26,183.25 第三季度 2,844.48 10,653.66 8,485.71 1,878.86 23,862.71 第四季度 6,734.73 12,675.77 6,862.29 2,385.09 28,657.88 合计 17,450.83 42,552.34 34,182.96 7,180.06 101,366.19 公司收入季度性波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制剂业务以中成药双黄连口服液系列产品为主,主要用于 治疗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具有较强的季节性,销售旺季主要为一、二、 四季度,随着销售淡旺季变化,公司经营情况随之波动。另外受国家节假日及物流运输的影响,在春节前后的 20 天左右时间里销量较小,影响了一季度的销售额。 2、中医认为秋冬季正值进补的最好时机,每年的第四季度处于中 药销售的旺季,公司中药饮片业务呈较强的季节性特征。同时随着公司中药饮片品牌效应的提升,产品销售呈稳步增长态势;另外通过为中医院、中医门诊等诊疗机构提供代煎药业务,促进了饮片的销售业务。 3、公司医药流通业务由于代理品种的变化,一至三季度均呈现下 降趋势,四季度销售出现显著下滑。 4、公司医药研发技术服务于 2015年 3月纳入合并范围,一季度仅 反映了 3月份的销售数据,收入总体呈增长态势。 (四)2015年度公司毛利分季度变动情况 2015年度公司主要业务板块毛利季度变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毛利制剂产品中药饮片医药流通研发服务合计 第一季度 1,140.45 1,881.39 718.09 715.61 4,455.55 第二季度 1,545.88 2,442.22 725.93 1,513.49 6,227.53 第三季度 976.54 2,387.92 701.60 1,355.02 5,421.08 第四季度 2,450.29 3,735.43 594.80 1,336.75 8,117.28 合计 6,113.16 10,446.97 2,740.43 4,920.88 24,221.44 公司毛利波动主要受收入变动的影响,其中医药流通毛利相对稳定,制剂业务与中药饮片受季节性销售的影响毛利波动较大,研发服务一季度毛利较低主要受合并期间的影响(2015年 1-2月新领先未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的波动情况与毛利波动情况基本一致。 兴华事务所意见:经检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销售合同等文件及发货单、签收单、发票等账务处理附件,认为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的确认时点和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期收入、利润的变动原因主要是季节性因素及合并范围变动等原因造成。 问题 3、管理费用大幅提升。2015 年公司管理费用近 1.14 亿,在 营业收入下降近 19%的情况下,管理费用大幅提升 76%。公司年报披露原因为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先”)及河洛太龙厂房设备对应的折旧转入管理费用所致。请公司披露(1) 公司管理费用确认和计提政策,以及管理费用明细;(2)结合前期会计 处理,说明新领先及河洛太龙厂房设备计提的折旧是否发生会计估计变更,如是,请说明履行的决策程序。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管理费用确认和计提政策,以及管理费用明细 公司将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按照费用性质分类,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及劳务费、福利费、办公费、交通差旅费、机物料消耗、折旧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研究及开发费、无形及其他资产摊销、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中介机构服务费及咨询费、租赁费及其他管理费用。 计提政策:管理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进行确认,凡应属于本期发生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支付,均确认为本期费用;反之,不属于本期发生的费用,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支付,也不确认为本期费用。 管理费用明细: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工资及劳务费 1,820.56 1,241.49 福利费 271.22 137.75 办公费 745.67 467.62 交通差旅费 520.47 265.11 机物料消耗 743.56 744.28 折旧费 3,149.34 1,041.71 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 153.27 93.64 业务招待费 424.65 268.84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税金(费) 640.67 452.39 技术研究及开发费 829.02 78.18 无形及其他资产摊销 601.99 513.99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730.25 451.61 中介机构服务费及咨询费 440.14 292.27 租赁费 121.95 97.05 其他 243.27 346.53 合计 11,436.03 6,492.46 管理费用 2015年度较 2014年度增加 4,943.57万元,主要系: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新领先公司 2015 年 3-12 月管理费用 1,568.03万元; 2、新设子公司河洛太龙本期管理费用 1,924.43万元,其中暂时闲 置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管理费用金额 1,761.67万元; 3、新设子公司河南桦玉实业有限公司本期管理费用 469.44万元; 4、因薪酬水平增长、业务量增长等原因,桐君堂公司管理费用较 上期增加 727.28万元。 (二)公司的折旧政策未发生变更 报告期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费 3,149.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107.63万元,增长 202.33%,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河洛太龙生产设备 及厂房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1,761.67万元,河洛太龙原为公司的分公司, 2014 年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折旧费计入相关产品生产成本;2015年公司将分公司整体资产转移至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河洛太龙,过程中涉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批件等证照的变更,河洛太龙未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停产期间的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 1,761.67万元,计入管理费用。 兴华事务所意见:经检查管理费用各明细发生额对应的会计凭证、原始附件,并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等进行测算,认为公司管理费用的确认、折旧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 4、商誉变动较大。2015 年公司商誉期末数为 2.86 亿元, 较期初 89万发生了巨额增长,但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披露商誉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期购买新领先、桐庐富盛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股权所致。请公司结合被投资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趋势,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以及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 2015年公司商誉具体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期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期末余额减值准备 河北太龙医药有限公司 84.15 84.15 温州桐君堂药材有限公司 4.95 4.95 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8,249.63 28,249.63 桐庐富盛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300.34 300.34 合计 89.10 28,549.97 28,639.07 (二)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1、河北太龙医药有限公司 按照预测的河北太龙未来净利润及风险报酬率折现计算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商誉和资产组账面净资产之和比较,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经测试,预计可收回金额大于商誉和资产组账面净资产之和,不存在减值迹象。测算过程如下: (1)折现金额测算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永续合计 预测净利润 120.00 132.00 145.20 152.46 161.61 166.46 折现系数 0.8929 0.7972 0.7118 0.6355 0.5674 4.7286 折现金额 107.14 105.23 103.35 96.89 91.70 787.10 1,291.41 注:折现率 12%。 (2)折现金额和净资产与商誉合计对比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期末净资产商誉(51%股权)少数股东商誉(49%股权)净资产与商誉合计折现金额差异 927.46 84.15 80.85 1,092.46 1,291.41 198.95 2、温州桐君堂药材有限公司 温州桐君堂商誉金额较小,且公司正常经营,根据公司后期规划,预计能够产生利润,不存在减值迹象。 3、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新领先 2015年度承诺利润 2,800.00万元,实际实现 2,946.00 万元,报告期实现的利润到达评估数据;同时按照预测的新领先公司未来净利润及风险报酬率折现计算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商誉和资产组账面净资产之和比较,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经测试,预计可收回金额大于商誉和资产组账面净资产之和,不存在减值迹象。测算过程如下: (1)折现金额测算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永续合计 预测净利润 3,350.00 3,700.00 4,070.00 4,273.50 4,529.91 4,665.81 折现系数 0.8908 0.7935 0.7068 0.6297 0.5609 4.5749 折现金额 2,984.14 2,935.97 2,876.86 2,690.81 2,540.76 21,345.74 35,374.29 注:折现率 12.26%。 (2)折现金额和净资产与商誉合计对比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期末净资产商誉净资产与商誉合计折现金额合计差异 6,666.01 28,249.63 34,915.64 35,374.29 458.66 4、桐庐富盛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按照预测的富盛健康未来净利润及风险报酬率折现计算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商誉和资产组账面净资产之和比较,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经测试,预计可收回金额大于商誉和资产组账面净资产之和,不存在减值迹象。测算过程如下: (1)折现金额测算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永续合计 预测净利润 296.30 1,839.73 2,258.85 2,752.46 3,171.58 3,171.58 折现系数 0.7972 0.7118 0.6355 0.5674 0.5066 4.2219 折现金额 236.21 1,309.48 1,435.54 1,561.82 1,606.82 13,390.16 19,540.03 注 1:折现率 12%; 注 2:按照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计 2017年才产生效益。 (2)折现金额和净资产与商誉合计对比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期末净资产商誉净资产与商誉合计折现金额差异 6,186.12 300.34 6,486.46 19,540.03 13,053.56 兴华事务所意见:经过对上述测试过程的复核,认为公司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问题 5、产品结构和价格调整。公司 2015 年经营业绩下滑主要原 因为公司制剂业务进行产品的结构和价格调整,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招标价区间与去年招标价区间的差异对比情况; (2)公司报告期内制剂业务产品结构和产品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及 各产品的结构或价格调整对公司业绩的量化影响。 回复: 报告期内,因产品结构和价格调整导致制剂业务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7,450.83万元,较上年减少 17,677.44万元,下 降 50.32%,其中:公司在医院销售的产品营业收入为 6,280.93万元,较 上年减少 4,706.83万元、下降 42.84%;OTC产品营业收入 11,169.90万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2,970.61万元、下降 53.73%。 (一)招标因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由于招标周期原因,2015年公司主要产品在大多数市场均沿用了往年的中标价格,因此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招标价格基本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盒 主要药(产)品名称 2015年中标价格区间 2014年中标价格区间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盒) 主要药(产)品名称 2015年中标价格区间 2014年中标价格区间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盒) 双黄连口服液(浓缩型)(10ml*12支) 15.95——25.20 15.95——24.65 2,978,372 双黄连口服液(浓缩型)(10ml*16支) 21.27——33.50 21.27——29.60 567,210 双黄连口服液(儿童型)(10ml*12支) 25.50——26.80 25.50 86,130 石杉碱甲片(0.05mg*24片) 13.25——21.20 13.25——22.56 158,485 石杉碱甲片(0.05mg*48片) 25.84——38.40 25.84——38.40 92,815 双金连合剂(10ml*6支) 14.9 14.9 28,347 双金连合剂(10ml*12支) 29.68 29.68 32,100 公司在医院销售的产品,因招标周期的原因浓缩型双黄连执行的中标价格仍然为以往年度的价格,各地区销售变化不大,营业收入增加 156.42万元、增长 3.41%;儿童型双黄连和双金连合剂在大多数地区还 没有中标,尚未形成规模化销售,报告期内营业收入 267.86 万元;石 杉碱甲片和双黄连合剂由于医院处方量下降,在主要地区的销售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石杉碱甲片营业收入减少 2,004.93万元、下降 82.84%; 双黄连合剂营业收入减少 2,114.05万元、下降 252.03%。 (二)产品结构及价格调整对公司业绩的量化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开始进行产品结构和价格体系的调整,总体调整思路为: 第一步:由于招投标周期的原因,根据已中标的区域和产品情况,维持主要中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量,保证医院的产品供应; 第二步:根据公司生产及运营成本的需要,在 OTC市场逐步提高产品价格,保持品质领先优势的同时,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经营业绩; 第三步:重点打造以儿童型双黄连为主的儿童用药系列产品和独家专利产品双金连合剂,加强学术推广和患者教育,逐步从 OTC市场转向医院销售; 公司产品结构和价格体系的调整策略已在 2016 年第一季度初见成效。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进行了 OTC 类产品的价格体系调整,主要品 种出厂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规格 2015年出厂价格较2014年增长比率(%) 双黄连口服液 10ml*10支 41.43 双黄连口服液 20ml*10支 57.14 双黄连口服液 10ml*12支 58.67 双黄连口服液(浓缩型) 10ml*10支 25.87 双黄连口服液(浓缩型) 10ml*6支 25.58 2、产品结构及价格调整对公司业绩的量化影响 报告期内,产品结构和价格调整导致 OTC产品销量下降,其中双黄连口服液(普通型)因出厂价格提升,营业收入减少 7,314.61万元、下降 48%;双黄连口服液(儿童型)和双金连合剂从 OTC 向医院销售过渡,营业收入 分别减少 2,079.99万元、3,721.26万元,分别下降 78%、96%,对报告期业绩造成了影响。 采用因素分析法,在按照 2015年销量不变的前提下,价格调整带来收入增加 2,787.23万元;在按照 2015年 价格不变的前提下,销量下降导致收入下降 16,215.22万元。综上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因产品价格上调带来的收 入增长不足以抵消由其引起的销量下降带来的影响;同时,公司重点发展的产品(儿童型双黄连和双金连合剂)的市场转型仍未完成,报告期公司整体业绩受到较大影响。 金额单位:万元 品种结构 2015年销量(万支) 2014年销量 (万支) 2015年销售收入 2014年销售收入 价格调整对收入影响 销量对收入影响 双黄连口服液(儿童型) 626.76 3,447.75 589.09 2,669.08 103.89 -2,183.87 双黄连口服液(浓缩型) 6,320.13 4,767.92 7,452.10 5,311.66 411.22 1,729.22 双黄连口服液(普通型) 11,151.55 29,280.44 7,923.08 15,237.69 2,119.75 -9,434.37 双黄连合剂 1,656.42 6,536.71 838.82 2,952.87 90.56 -2,204.60 双金连合剂 81.52 2,760.45 144.74 3,866.00 30.57 -3,751.83 小品种 722.35 1,446.31 400.18 738.70 31.24 -369.76 总计 20,558.73 48,239.58 17,348.01 30,776.00 2,787.23 -16,215.21 注:销量折合为 10ml/支。 二、关于医药行业信息 问题 6、医药行业资质。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医药制造公司具有的 相关资质证书对其影响重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药品生产许可 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期限;(2)2016 年将到期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续期存在的障碍、涉及产品的收入及占比,及到期未能续期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3)报告期内公司 GMP认证、GSP认 证的情况。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需在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下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报告期内,母公司及河南河洛太龙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为药品生产企业,已按规定完成了 GMP认证,并取得了 GMP证书;河北太龙医药有限公司、河南太新龙医药有限公司、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为药品经营企业,已按规定完成了 GSP认证,并取得了 GSP证书。 (一)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期限等情况 单位名称 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GMP GSP 证书编号有效期至证书编号有效期至证书编号有效期至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豫 20150080 2020-12-31 HA20140030 2019-6-24 河南河洛太龙制药有限公司 豫 20140326 2019-9-21 CN20110024 2016-11-15 CN20130324 2018-10-30 河北太龙医药有限公司 冀 AA3190009 2020-5-26 HB10-Aa-20150324 2020-5-21 河南太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豫 AA3710025 2019-10-29 A-HEN14-187 2019-10-29 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 浙 AA5710031 2019-8-17 A-ZJ14-084 2019-8-17 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浙 2072 2020-12-29 ZJ20150127 2020-10-22 ZJ20150051 2020-3-26 ZJ20150014 2019-2-19 (二)2016 年将到期的资质证书情况 河洛太龙非 PVC软袋输液的 GMP证书(证书编号为 CN20110024)将于 2016年 11月 15日到期,目前公司正在准备进行再认证的相关工作,该项认证工作属于正常的延续性认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2015年度,非 PVC软袋输液未开展生产经营,如果到期未能续期,按要求整改合格后,仍可向药监局申请再认证。 (三)报告期内公司 GMP认证、GSP认证的情况 2015年 4月 1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取得GMP证书,证书编号为:ZJ20150127、ZJ20150051、ZJ20150014。 问题 7、公司医药制造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经销 分销”的销售模式,通过各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渠道实现对全国大部分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终端的覆盖,下游客户包括医药经销商、代理商和连锁药店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医药制造业务前 5 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关联关系;(2)结合公司的医药制造业务销 售渠道、销售模式,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退货、退货的比例及相应的会计确认与处理;(3)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周 转率等财务指标的合理性。 回复: (一)医药制造业务前五客户销售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关联方 第一名 8,156.37 8.02 否 第二名 7,354.48 7.23 否 第三名 3,310.35 3.25 否 第四名 2,326.97 2.29 否 第五名 1,814.67 1.78 否 合计 22,962.84 22.57 -- (二)报告期公司存在部分退货现象,退货比例为 0.82%,相应的 会计处理为: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其相关的收入、成本等一般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等。 (三)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指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3.36,上年同期为 4.58;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 转率为 3.89,上年同期为 5.91;基本与同行业持平。 股票代码公司简称 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300347 泰格医药 2.80 2.89 300404 博济医药 2.09 1.52 600664 哈药股份 6.59 6.60 4.27 3.59 300147 香雪制药 3.21 4.26 2.68 3.49 算术平均值 3.67 4.58 2.82 3.54 600222 太龙药业 3.36 4.58 3.89 5.91 问题 8、公司医药流通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商品流通主营 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25.66%,主要因太新龙医药与华润新龙商品流通业 务量减少,代理品种发生变化,销售收入下降;河北太龙所代理的主要品种市场销量下降。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医药批发、医药零售业 务的收入、利润、涉及地区;(2)公司医药流通行业前 5大客户、销售 金额及占比、关联关系;(3)太新龙医药与华润新龙商品流通业务量减 少,代理品种发生变化,销售收入下降的具体情况及原因;(4)河北太 龙所代理的主要品种,及销量下降的原因。 回复: (一)公司医药批发、医药零售业务的收入、利润、涉及地区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地区 收入毛利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收入变动比率(%)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毛利变动比率(%) 华北地区 1,823.84 5,689.02 -67.94 265.12 523.73 -49.38 东北地区 1,329.03 841.23 57.99 205.03 36.16 467.01 华东地区 16,544.43 13,375.62 23.69 1,508.54 1,082.53 39.35 西北地区 811.07 1,703.62 -52.39 87.87 203.44 -56.81 西南地区 737.28 1,845.44 -60.05 161.1 263.61 -38.89 华南地区 342.80 606.66 -43.49 55.97 55.79 0.32 华中地区 12,594.51 21,918.33 -42.54 456.8 769.88 -40.67 合计 34,182.96 45,979.92 -25.66 2,740.43 2,935.14 -6.63 (二)医药流通行业前五大客户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营业收入 收入占医药流通收入比例(%) 是否关联方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889.02 11.38 否 郑州仁康药业有限公司 1,113.00 3.26 否 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587.97 1.72 否 商丘市华杰医药有限公司 570.93 1.67 否 河南豫鼎药业有限公司 535.64 1.57 否 合计 6,696.56 19.59 --- (三)太新龙医药 2015年销售收入 18,226.79万元(不包含内部交 易),较上年减少 11,827.55万元、下降 39.35%,销售收入下降的主要 原因为: 1、华润新龙原为三精双黄连的代理经销商,报告期内代理协议到 期,导致太新龙医药二级代理终止。2015年太新龙医药的三精双黄连销售额为 752万,较 2014年减少 6,177万元、下降 89.15%。其他代理品 种受同类产品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销量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销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品名 2014年销售收入 2015年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变动比例(%) 养血生发胶囊 636.46 246.26 -61.31 白癜风胶囊 312.98 46.94 -85.00 伲福达心痛定 1,293.00 466.52 -63.92 葡萄糖酸钙口服液 240.30 -100.00 葡萄糖酸锌口服液 1,945.50 1,850.40 -4.89 板蓝根颗粒 667.70 537.00 -19.57 合计 5,095.94 3,147.12 -38.24 2、2015 年太新龙医药新增加代理品种丹参片,新的代理品种市场 需要培育,短期难以形成规模化销售,2015年丹参片销售额仅为 201万,无法弥补三精双黄连代理权终止导致的收入下降。 (四)河北太龙 2015年销售收入 4,278.35万元(不包含内部交易), 较上年减少 1,466.61万元、下降 25.53%,销售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金额单位:万元 经销产品产品规格 2015销售收入 2014销售收入 收入下降原因 阿莫西林胶囊 0.5g*30粒 391.78 1,906.31 由于与供货厂家哈药集团销售代理协议到期,厂家销售战略调整,并未与河北太龙续签代理协议,全国代理权终止,致使此产品 2015年销售收入较 2014年大幅减少。 罗红霉素胶囊 0.15g*30粒 295.67 418.28 该品种受 2015年医药行业大环境影响,销售数量下降,销售收入减少。 抗病毒口服液 10ml*18支(玻璃瓶) 0.29 118.19 由于生产厂家 2015年 GMP认证到期后进行再认证,认证期间产量受到一定影响,不能正常供货,导致销售收入减少。 问题 9、公司药品研发服务销售模式。补充披露公司药品研发服务 的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式及核心竞争力。 回复: (一)新领先的经营模式 新领先的技术开发团队由熟悉药物研发过程和注册法律法规的专业化人才组成,具备规范的服务流程,在一定区域内拥有合作网络,负责实施药物研究开发过程所涉及的全部或部分活动,基本目的在于代表客户进行全部或部分的医学试验,降低医药企业药物研发的风险,从而获取商业性的报酬。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受托立项 新领先接受客户委托、签署技术开发合同后对指定项目进行研发。 2、自主立项 新领先自行立项进行项目的研发,相关工艺路线和质量标准等基本成型后,寻找目标客户并签署技术开发合同。 (二)新领先收入确认及成本核算 1、受托立项项目 新领先对每个研发项目按项目单独核算收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项目主要有研发人员薪酬、外协费、材料费、测试费、折旧费、房租等;发生的可直接归集到项目的成本记入每个项目“直接成本”下;发生的不可直接归集至每个项目的成本按每个项目耗用的工时占总工时比例进行分配。 受托立项的收入确认方式为:在提供研发服务时,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服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进度按实际发生的研发成本占预计研发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如预计已经发生的研发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将已经发生的研发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以 2014 年签订的技术研发合同 SMT 为例:该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430.00万元,具体各期确认过程如下: (1)预计总成本的确立:根据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研发过程需要投入各种生产要素,组织相关部门对发生的整体成本进行估算。由技术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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