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公司在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16 年度公司拟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间接融资,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资产抵押(质押)贷款等,融资期限包括一年内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其中公司拟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申请贷款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贷款利率经双方协商并参照贷款基准利率而确定,贷款期限不低于 36 个月。渤海信托将根据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发放信用贷款,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公司届时与渤海信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为准。 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