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3月 7 日通知全体监事,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下午 13 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贤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认为:目前公司已经拥有了自己位于北京的医药研发中心;公司近年来根据市场变化趋势和自身发展的需要,进行了产品结构调整,中药口服液产品的产销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公司原计划扩建的合剂生产线项目也已终止,因此中药口服液对主要原材料中药材的需求量低于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和《中药材种植基地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临 2016-007 号)。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