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年 3 月 7 日通知全体董事,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审议后,到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临 2016-007 号)。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决定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6年 4 月 6 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临 2016-008 号)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