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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2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8月 13日通知全体监事,于 2015年 8月 23日下午 13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 3人,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张志贤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适应市场需求。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 案》; 会议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点的变更,有利于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此次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中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桐君堂扩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北京深蓝海医药 CRO项目”的实施方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及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便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及新领先对上述新项目的实施,同意拟使用募集资金 11,566.25万元及变更项目募集资金 账户于 2015年 6月 30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增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其中增加桐君堂注册资本 11,560.00万元,余款增加资 本公积),用于“桐君堂扩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意将募集资金 2000 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领先(增加新领先注册资本 2,000万元),用于“北京深蓝海医药 CRO项目”的实施。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议案》。 会议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0.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0.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 8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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