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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施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笫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了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工作。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批准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决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具体会计政策的影响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变更后,执行财政部2006午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2014年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笫 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按照上述变更后的准则要求,公司对当前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对部分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进行了完善。 2、对公司报表的影响 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13 年 12 月 31 日报表金额(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7,2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27,2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207,512.47 递延收益  207,512.47 公司执行新修订或发布的各项准则,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财务报表列示不产生任何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发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验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政策并执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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