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中医学院 签订中医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2015 年 4 月 3 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龙药业”)与河南中医学院签订了《中医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为进一步发挥双方优势,培育一流大学和中药战略新兴产业,服务国家建设和中医药振兴,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真诚合作、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为进一步推进双方在中药现代化领域中的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及资源共享,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协议。 二、 合作方介绍: 河南中医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高等中医药学府,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六所中医药院校之一,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优势。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体育教研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等 16 个院(部、中心)。学校面向全国 29 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海外招生,全日制统招在校生 15000 余人。教职工 1300 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 500余人。下设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 3 所附属医院。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中医学院 乙方: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及目标: 1、科技成果转化 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将已研制开发成功的医药产品、工艺技术、制药设备等科技成果,重点是中药产品和中药现代化方面的科技成果,优先向乙方提供,双方根据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确定转让价款和使用范围,并协商由乙方使用后,甲方可从经营成果中按比例获得收益。 2、医药产品研发 双方为进一步加强协同创新,甲方确定乙方为科技协同创新合作单位之一。明确研发方向和研发战略,合作构建医药产品研发平台,供双方研发人员使用,在合作范围内双方可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研发的产品如果由乙方进行生产销售,甲方可从经营成果中按比例收益。 3、围绕甲方的特色资源,结合乙方发展战略,开展以下几方面合作: 1)利用乙方子公司杭州桐君堂的品牌优势,在郑州及省外开办桐君堂中医馆(连锁),甲方支持乙方聘请甲方专家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到中医馆坐诊和不断扩展传统中医诊疗项目。 2)以老字号杭州桐君堂中药饮片厂为基础,甲乙方优势互补,共同探索合作经营新模式。 3)甲乙方共同探索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的合作模式。 4、人才培养 甲方确定乙方为药学及相关专业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基地。乙方要为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提供条件。 甲方积极为乙方输送优秀毕业生,培训产品研发、工艺技术、设备管理、企业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人员,帮助乙方提升人员的整体素质,满足双方深度合作的需要,同时根据乙方人才需求计划,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或培训工作。 5、设立“太龙”青年教师科研奖励基金 为鼓励更多青年教师面向企业需求和社会应用,加强横向联合,积极投身科研工作,增强科研实力,由甲乙方共同发起,设立“太龙青年教师科研奖励基金”,乙方每年资助金额 10 万元(初步确定五年,50 万元)。本基金主要资助甲方在校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倾斜于中青年教师、学术团队,由乙方提出研究方向和实质性研发项目。资助金额、受助人数与评选方式另议。 (二)合作责任及成果分享 1、甲乙双方同意,不断将一步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形成技术合作联盟。 2、双方将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双方机密。 3、甲乙方应就合作的具体技术产品项目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合作成果的归属,未做约定的成果双方共有。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期满后视合作项目开展情况由双方商定是否继续深化合作事宜。 四、 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协议的履行将提升本公司的整体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利于培养和储备技术研发人才,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 风险揭示: 本协议仅是双方合作的战略性、意向性约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