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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06-08-2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8月16日、8月17日和8月18日,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委托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庆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39人,代表股份112414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7%;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35人,代表股份1196969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4.2%,占公司总股本的8.79%。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00,445,24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总数的99.31%,占公司总股本的73.78%。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3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96969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4.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9%。其中: (1)参加现场股东会议的流通股股东1人(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00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31%,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2)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73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85969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3.88%,占公司总股本的8.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份数 反对股份数 弃权股份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12414939 112191670 219269 4000 99.8% 流通股股东 11969699 11746430 219269 4000 98.13% 非流通股股东 100,445,240 100,445,240  0 0  100%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及表决情况(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表决结果 1 高振国 110000 同意 2 郭德清 96400 同意 3 李松海 83400 同意 4 王其录 83000 同意 5 李彦贵 78900 同意 6 崔勇军 71200 同意 7 周爱云 70600 同意 8 孙玲支 70300 同意 9 但荣惠 70100 同意 10 张三香 69900 同意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得到参加表决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林、朱恪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太龙药业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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