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 280 号科技城 2 层 A-33 段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景亮 李 辉 罗剑超 赵健朝 尹效华 张复生 周正国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9 日 目 录目 录 ............................................................................................................. 1释 义 ............................................................................................................. 2第一节 本次发行情况 ......................................................................................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6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8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 13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13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比较表 ............................................ 15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7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21 一、独立财务顾对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1 二、律师对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1 三、保荐人上市推荐意见 ......................................................................................... 21第四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3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4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25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6 四、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27第五节 备查文件 ........................................................................................... 28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太龙药业/公司/本公司/上 指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公司众生实业 指 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太龙药业控股股东竹林镇政府 指 巩义市竹林镇政府,为太龙药业实际控制人新领先 指 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桐君堂 指 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生物科技 指 杭州桐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桐庐县医药药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前身桐庐县医药桐庐药材 指 药材有限公司、桐庐县医药药材总公司等鹏兴投资 指 南京鹏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博云投资 指 上海博霜雪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太龙药业本次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本次 买吴澜、高世静合计持有的新领先 100%股权;以非公开 指发行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桐庐药材持有的桐君堂 49%股权;同 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指 吴澜、高世静、桐庐药材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太龙药业名下之工商变更登记日 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的 3 年(含实施完毕当年)。若本次 重组在 2014 年度完成,则承诺期为 2014 年度、2015承诺期 指 年度、2016 年度;若本次重组在 2015 年度完成,则承 诺期为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 承诺期内各年度,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专项审核报告》 指 的会计师事务所就目标公司当年承诺净利润数的实现情 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承诺期届满后,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减值测试报告》 指 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及确定期末减值 额并出具的《减值测试报告》《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 年修订)《重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省国资委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恒泰长财证券 指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仟问 指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前身北京北京兴华 指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国融兴华 指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医用药,为中国传统中医特有药物,包括中药材、中中药 指 药饮片和中成药等 在特定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的地域内所产出的药材,包中药材/药材 指 括植物药材、动物药材、矿物药材等 中药材按中医药理论,经过规范化的中药炮制方法炮制中药饮片/饮片 指 加工、减毒增效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药品 以中草药为原料,经制剂加工制成各种不同剂型的中药中成药 指 制品,包括丸、散、膏、丹等各种剂型 相对于中国传统中药而言,指西医用的药物,一般用化化学药 指 学合成方法制成或从天然产物提制而成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一节 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14 年 5 月 5 日,太龙药业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开始停牌。由于相关事项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5 月 12 日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周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2、201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重组预案相关事项出具了事前及事后独立意见。 3、2014 年 8 月 6 日,桐庐药材召开股东会,同意参与本次重组。 4、2014 年 8 月 6 日,鹏兴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参与本次重组配套融资。 5、2014 年 8 月 6 日,博云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参与本次重组配套融资。 6、2014 年 8 月 6 日,公司与吴澜、高世静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7、2014 年 8 月 6 日,公司与桐庐药材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8、2014 年 8 月 6 日,公司与吴澜、高世静签订了《盈利补偿协议》。 9、2014 年 8 月 6 日,公司与桐庐药材签订了《盈利补偿协议》。 10、2014 年 8 月 6 日,公司与鹏兴投资、博云投资分别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 11、2014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重组报告书相关事项出具了事前及事后独立意见。 12、2014 年 9 月 23 日,巩义市财政局对国融兴华评报字[2014]第 040025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4]第 040026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进行评估备案确认,并出具《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3、2014 年 10 月 9 日,河南省国资委出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4]30 号),原则同意太龙药业通过证券市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4、2014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15、2014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重组方案调减了配套融资金额及股份发行数量,并调整了募集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后的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14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博云投资签订了《股份认购补充协议》。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5 年 1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 2、2015 年 1 月 30 日,太龙药业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38 号”《关于核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吴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文件。 (三)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1、2015 年 3 月 5 日,恒泰长财证券向鹏兴投资、博云投资发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2、2015 年 3 月 10 日,鹏兴投资将配套资金 19,999,999.80 元汇入恒泰长财证券账户;博云投资将配套资金 73,349,998.65 元汇入恒泰长财证券账户。同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验字[2015]第 0096 号《验资报告》,验证恒泰长财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收到鹏兴投资、博云投资缴付的认购资金 93,349,998.45 元。 3、2015 年 3 月 13 日,北京兴华出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10 号《验资报告》,验证太龙药业已收到鹏兴投资、博云投资合计缴付的认购资金93,349,998.45 元,扣除中介机构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399,998.4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3,627,737.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68,772,261.45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3,886,283.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573,886,283.00 元。 (四)股权登记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该等股份已于 2015 年 3 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内容,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吴澜、桐庐药材。 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鹏兴投资、博云投资。 (三)认购方式 吴澜以其持有的新领先 99.5%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桐庐药材以其持有的桐君堂 49%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鹏兴投资、博云投资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 6.87 元/股。由于公司股票已于 2014 年 5 月 5 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实施了 2013 年度分红派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因此本次发行价格经除息调整后为 6.85 元/股。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比率为 99.71%。 (五)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 本次向吴澜发行股份数量=(新领先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99.5%-吴澜所获现金对价)÷发行价格。 本次向桐庐药材发行股份数量=桐君堂 49%股权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 2、配套融资的发行数量 本次配套融资总额为 9,335 万元,向鹏兴投资、博云投资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3,627,737 股。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类别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吴澜 35,036,496 6.1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 桐庐药材 28,613,138 4.99% 鹏兴投资 2,919,708 0.51%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 博云投资 10,708,029 1.87% 合计 77,277,371 13.47% (六)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吴澜因本次发行获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发行结束之日满 12 个月后,为保证本次发行盈利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吴澜分五次逐步解除其因本次发行所获公司股份的锁定,具体解锁进度如下:解锁进度(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当期可解锁比例 累计可解锁比例满 12 个月且承诺期第一年的《专项 30% 30%审核报告》已出具满 24 个月且承诺期第二年的《专项 30% 60%审核报告》已出具满 36 个月且承诺期第三年的《专项 20% 80%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已出具 满 48 个月 10% 90% 满 60 个月 10% 100% 如吴澜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负有盈利补偿责任或减值补偿责任的,则吴澜因本次发行所获公司股份的解锁以其承担的补偿责任解除为前提。 2、桐庐药材因本次发行获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发行结束之日满 12 个月后,为保证本次发行盈利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桐庐药材分三次逐步解除其因本次发行所获公司股份的锁定,具体解锁进度如下:解锁进度(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当期可解锁比例 累计可解锁比例满 12 个月且承诺期第一年的《专项 40% 40%审核报告》已出具解锁进度(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当期可解锁比例 累计可解锁比例满 24 个月且承诺期第二年的《专项 30% 70%审核报告》已出具满 36 个月且承诺期第三年的《专项 30% 100%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已出具 如桐庐药材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负有盈利补偿责任或减值补偿责任的,则桐庐药材因本次发行所获公司股份的解锁以其承担的补偿责任解除为前提。 3、鹏兴投资、博云投资因本次发行获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发行结束后,吴澜、桐庐药材、鹏兴投资、博云投资由于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安排。 如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吴澜、桐庐药材、鹏兴投资、博云投资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七)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为 9,335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新领先股权的现金对价和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具体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金额(万元) 1 支付收购新领先股权的现金对价 8,000 2 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1,335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十)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鹏兴投资、博云投资,认购价格为 6.85 元/股,鹏兴投资和博云投资分别认购股数为 2,919,708 股和 10,708,029 股,认购金额分别为19,999,999.80 元和 73,349,998.65 元。 (二)本次发行 A 股的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简介 (1)吴澜姓名 吴澜 曾用名 无性别 女 国籍 中国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81114****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蓝旗营 9 号楼***号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蓝旗营 9 号楼***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地区的居留权 本次交易前,吴澜直接持有新领先 99.5%的股权,吴澜配偶陶新华直接持有阜新博达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99.5%的股权,除上述情况外,吴澜未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其他企业或拥有其他企业股权。阜新博达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名称 阜新博达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 阜新经济技术开发区阜锦公路北注册资本 100 万元主营业务 原料药、中间体销售 本次交易前,吴澜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澜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桐庐药材名称 桐庐县医药药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 桐庐县城迎春南路 277 号立山国际中心 22 楼法定代表人 李金宝注册资本 260 万元经营范围 医药、医疗投资管理;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桐庐药材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交易前,太龙药业持有桐君堂 51%股权,桐庐药材持有桐君堂 49%股权,桐君堂为太龙药业的控股子公司,桐庐药材为桐君堂持股超过 10%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桐庐药材与太龙药业构成关联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桐庐药材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鹏兴投资名称 南京鹏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甘家边东 108 号 2 幢 301 室法定代表人 苏风山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创业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实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及技术服务;资经营范围 产管理及咨询;财务咨询;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鹏兴投资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鹏兴投资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投资设立,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职务 李景亮 有限合伙人 公司董事长 李辉 有限合伙人 公司董事、总经理 罗剑超 有限合伙人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桂伟 有限合伙人 公司副总经理 赵海林 有限合伙人 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张立壮 有限合伙人 公司生产负责人 温太祥 有限合伙人 公司招商部总监、监事 苏风山 普通合伙人 公司销售部处方药营销中心总监 陶勇 有限合伙人 公司销售部 OTC 营销中心总监 冯海燕 有限合伙人 公司财务部部长 张浩 有限合伙人 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 黄爱晓 有限合伙人 公司众生分厂质保部经理 徐晓丽 有限合伙人 公司众生分厂厂长助理 鹏兴投资成立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目前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4)博云投资名称 上海博霜雪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北街 25 号 8 幢 2382 室法定代表人 郭鹏举注册资本 100 万元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云投资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博云投资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博云投资成立于 2014 年 7 月 15 日,目前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2、与太龙药业的关联关系 详见本节“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之(二)本次发行 A 股的发行对象之 1、发行对象简介”。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1)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4 年 6 月 25 日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太龙药业与桐庐药材按照各自所持股权比例对桐君堂实施增资,增加桐君堂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其中:太龙药业以货币资金出资 4,687.21 万元,折合新增注册资本 1,020 万元;桐庐药材以经评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其构筑物、附属物等实物、杭州桐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7.50%股权、温州桐君堂药材有限公司 60%股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4,503.4 万元,折合新增注册资本 980 万元。 (2)经常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一期关联交易情况(截止 2014 年 6 月): 交易类 交易 占同类交易 关联方 定价方式 金额 交易时间 型 内容 金额的比例 购买药 市场采购 2014 年桐庐药材 采购 2,098.44 4.06% 品 价 1~6 月 购买药 市场采购桐庐药材 采购 4,083.41 5.02% 2013 年度 品 价 注:本期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桐君堂无偿使用桐庐药材的部分仓库、生产用房及办公用房。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对关联交易行为予以规范。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为众生实业,实际控制人为竹林镇政府,公司自上市以来控制权未曾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众生实业持有公司 131,833,086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26.55%。本次交易后,众生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到 573,886,283 股,众生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为22.97%,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是竹林镇政府。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也不构成借壳上市。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名 称 :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张伟项目主办人 : 李荆金、罗道玉项目协办人 : 肖劲项目经办人 : 余姣、张建军、田艺办 公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C 座 5 层电 话 : 010-56673708传 真 : 010-56673777 (二)发行人律师名 称 :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负 责 人 : 罗新建经 办 律 师 : 赵虎林、高恰办 公 地 址 : 河南省郑州市纬五路 43 号经纬大厦 12 层电 话 : 0371-65953550传 真 : 0371-65953550 (三)审计机构名 称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 责 人 : 王全洲注册会计师 : 杨轶辉、时彦禄办 公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电 话 : 010-82250666传 真 : 010-82250851 (四)资产评估机构名 称 :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赵向阳注册评估师 : 张凯军、雷晓明、刘骥办 公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7 层电 话 : 010-51667811传 真 : 010-8225374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中文名称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HENANTALOPHPHARMACEUTICALSTOCKCO.,LTD.注册号注册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 8 号办公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 8 号注册资本 49,660.8912 万元实收资本 49,660.8912 万元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 药品的生产、销售(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的生 产、销售;药用植物的种植、销售(按国家有关规定);咨询服务,技术服 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 李景亮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太龙药业股票代码 600222联系电话 0371-67982194传真 0371-67993600邮政编码 450001公司网址 http://www.taloph.com电子邮箱 taloph@taloph.com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比较表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质押或冻结的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股份数量 1 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31,833,086 26.55 质押13,000,000股 2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2,775,454 4.59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3 14,881,039 3.00 - -018L-FH001沪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834,000 2.58 -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5 9,695,045 1.95 - 基金6 河南海大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272,800 1.46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7 6,966,000 1.40 - 易专用证券账户8 肖剑如 5,069,019 1.02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蓉城9 4,466,449 0.90 - 稳健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 4,090,859 0.82 - (LOF)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质押或冻结的股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份数量 1 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31,833,086 22.97 质押13,000,000股 2 吴澜 35,036,496 6.11 - 3 桐庐县医药药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613,138 4.99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4 22,775,454 3.97 - 金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 5 14,881,039 2.59 - 红-018L-FH001沪 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834,000 2.24 -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7 11,027,245 1.87 - 资基金 8 上海博霜雪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708,029 1.92 - 9 河南海大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272,800 1.27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10 6,966,000 1.21 - 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数量没有变化。 本次发行后,鹏兴投资持有公司 2,919,70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51%。鹏兴投资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投资设立,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书之“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之(二)本次发行 A 股的发行对象之 1、发行对象简介”。因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持股数量将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