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众生集团)所持有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国有法人股2270.524万股进行续冻,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8%,占众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8.40%,冻结期限为2006年8月2日起至2007年2月1日止。截至目前,众生集团被冻结股份共计3725.52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3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6.60%。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