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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1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5年 3 月 5 日通知全体董事,于 2015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审议后,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行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工商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 司郑州桐柏路支行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15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桐柏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详见《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 2015-011》)。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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