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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2-2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4 年 12月 16 日通知全体监事,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3 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张志贤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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