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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5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通知全体监事,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3 时在公司一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由张志贤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认为: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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