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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9-0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4]第 040025 号 (共一册 第一册)评估机构名称: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 估 报 告 日:2014 年 08 月 06 日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目录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评估报告摘要........................................................................................................... 2评估报告正文........................................................................................................... 5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5 二、评估目的 .................................................................................................. 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0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2 五、评估基准日 .............................................................................................. 12 六、评估依据 .................................................................................................. 13 七、评估方法 .................................................................................................. 1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3 九、评估假设 .................................................................................................. 24 十、评估结论 .................................................................................................. 2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8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0 十三、评估报告日 .......................................................................................... 30 十四、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31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703 室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703 室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摘要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4]第 040025 号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的需要,本次评估目的即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基准日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债。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14 年 06 月 30 日。 五、评估方法:本项目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 六、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如下: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06 月 30 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34,499.94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17,807.29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16,692.65 万元。经收益法评估,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19,646.36 万元,增值11,466.97 万元,增值率 140.19%。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 1 年,即从 2014 年 06 月 30 日至 2015 年 06 月 29 日止的期限内有效,超过 1 年有效期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703 室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需重新进行评估。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合同号为(2014)桐银贷字第 000188 号,合同金额为 1050.00 万元,贷款期限从 2014 年 3 月 26 日至 2014 年 9 月 26 日止。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以对杭州桐君堂中医门诊部的应收 账款 1400.00 万元质押,权利质押合同号为(2014)信银杭桐权质字第 000188 号。  2、纳入评估范围内的位于桐庐县迎春南 275-281 号立山国际中心 22 层的 办公楼总面积 1241.80 平方米,为桐庐县医药药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5 日从浙江立山国际置业有限公司认购。2014 年 6 月桐庐县医药药材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该办公楼中 674.01 平方米的办公面积对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 限公司进行增资,截止评估报告日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成。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 限公司承诺此房屋属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所有,如发生法律纠纷和其它 产权纠纷由桐庐县医药药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决。  3、纳入评估范围内的位于下城路 37 号的房屋建筑物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为桐庐县医药药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6 月以该房屋建筑物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对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桐房权证移字第 12052928 号、桐房权证移字第 12052929 号,土地使用权证为桐土国用(2014)第 0142952 号,证载权利人为 桐庐县医药药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止评估报告日产权证尚未变更完成。杭州 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承诺此房屋属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所有,如发 生法律纠纷和其它产权纠纷由桐庐县医药药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决。  具体情况如下表:序 建成 建筑面积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证载权利人号 年月  m2 桐房权证移字第 12052928 号 下城路 37 号 1  桐庐县医药药材投1  框架 2012/12/14 3283.05  幢  资管理有限公司 桐房权证移字第 12052929 号 下城路 37 号 2  桐庐县医药药材投2  框架 2012/12/15 3283.05  幢  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703 室 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序  土地使用 土地 面积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证载权利人号  权类型 用途 (m2)  桐君街道工  工业 桐庐县医药药材投1 桐土国用(2014)第 0142952 号 出让  业功能区 用地 12,626.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九、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日为 2014 年 08 月 06 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 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 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703 室 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4]第 040025 号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在 2014 年 0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项目的委托方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一)委托方概况 名 称: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景亮 注册资本:肆亿玖仟陆佰陆拾万捌仟玖佰壹拾贰圆整 实收资本:肆亿玖仟陆佰陆拾万捌仟玖佰壹拾贰圆整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销售(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药用植物的种植、销售(按国家有关规定);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注册登记情况 名 称: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703 室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住 所:桐庐县城迎春南路 277 号立山国际中心 22 楼 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预包装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除骨水泥),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第二类医疗器械:神经外科(骨科)手术器械,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妇产科用手术器械,矩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普通诊察器械,中医器械,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销售:玻璃仪器、百货日用品;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下属分支机构——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中药饮片。 2、历史沿革 (1)设立 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 30 日,由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桐庐县医药药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 300 万元,其中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出资 2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出资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2005 年 11 月 29 日,浙江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华会验字(2005)第 114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股东出资情况予以验证。 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成立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270.00  90.00 2 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30.00  10.00 合 计 300.00  100.00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703 室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2)增加注册资本 2006 年 1 月 10 日,经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 万元增至 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0 万元由各股东按其所占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以现金缴纳。 2006 年 1 月 10 日,浙江华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浙华会验字(2006)第 101号《验资报告》对上述股东出资情况予以验证。 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50.00  90.00 2 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50.00 10.00 合  计 500.00  100.00 (3)股权转让 2006 年 1 月 11 日,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与河南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51%股份 255 万元转让给河南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 1 月 13 日,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股东会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决议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55.00  51.00 2 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195.00  39.00 3 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50.00  10.00 合 计 500.00  100.00 (4)2014 年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权转让及增资 2014 年 6 月 3 日,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截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按股东持股比例转增注册资本 5,500万元,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此增加到 6,000 万元。在此基础上,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10%股权全部转让给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桐庐县医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703 室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药药材有限公司持股 49%。 在上述事项的基础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共同对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实施增资,增加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其中: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4,687.21 万元,折合新增注册资本 1,020 万元;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以经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杭州桐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7.50%的股权、温州桐君堂药材有限公司 60%的股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 4,503.4 万元,折合新增注册资本 980 万元。双方增资溢价部分转入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2014 年 6 月 25 日,太龙药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事项的决议。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0万元,股权结构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持股 49%。 (5)下属分公司 2007 年 6 月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设立了一家分公司——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营业场所:杭州市桐庐县城高家路 288 号,负责人:申屠银洪,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中药饮片。 (6)长期股权投资 截止评估基准日,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拥有下述两家公司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1 杭州桐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4.6.30 60% 2 温州桐君堂药材有限公司 2014.6.30 37.5% 3、公司组织机构 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最高权利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 具体组织机构如下图: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703 室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董事会 监事  总经理 中 储 滋  质 办  财 药 运  成  药 中 补  管 公  务 饮 基  药  品 药 品  科 室  科 片 建  线  线 线 线 厂 科  4、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来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状况和经营业绩 财务指标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元)  181,626,787.72  238,982,656.03 306,144,987.81 344,999,305.36总负债(元)  158,185,143.76  198,927,398.09 243,168,255.22 178,072,870.53股东权益(元) 23,441,643.96  40,055,257.94 62,976,732.59 166,926,434.83 经营业绩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6 月营业收入(元) 336,453,430.38  408,442,460.00 539,079,587.64 269,192,864.50利润总额(元) 16,359,662.34  29,050,238.58 38,405,122.67 15,495,102.52净利润(元)  12,153,515.29  21,613,613.98 27,921,474.65 12,043,571.29  注:(1)2011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 出具【2012】京会兴审字第 01011879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2012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2013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及 2014 年 6 月 30 日报表数 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2014】京会兴审字第 0101017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外,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经济行为相关方、被 评估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 者。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703 室 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关系 本项目的委托方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被评估单位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二、评估目的 根据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的需要,本次评估目的即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基准日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截止 2014 年 06 月 30 日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资产总额为 344,999,305.36 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284,824,212.31元,非流动资产为 60,175,093.05 元;负债总额为 178,072,870.53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178,072,870.53 元,非流动负债为 0.00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66,926,434.83 元。详见下表: 2014 年 06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货币资金 16,755,538.28 短期借款 19,500,0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收票据  - 应付票据  - 应收账款 205,082,327.43 应付账款 146,778,492.88 预付款项 3,554,924.13 预收账款 10,887,432.46 应收利息  - 应付职工薪酬  -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766,684.61 其他应收款 2,307,436.66 应付利息  - 存货 57,029,688.84 应付股利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4,296.97 - 其他应付款 140,260.58 其他流动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流动资产合计 284,824,212.31 其他流动负债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703 室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178,072,870.5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借款  - 长期应收款  - 应付债券  - 长期股权投资 4,732,292.41 长期应付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专项应付款  - 固定资产 39,930,086.16 预计负债  - 在建工程  210,504.2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工程物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固定资产清理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负债合计 178,072,870.53 油气资产  -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8,331,486.64 实收资本 80,000,000.00 开发支出  - 资本公积 71,906,130.95 商誉  - 减:库存股  - 长期待摊费用 4,964,458.38 盈余公积 1,453,989.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6,265.26 未分配利润 13,566,314.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175,093.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6,926,434.83资产总计 344,999,305.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4,999,305.36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二)主要资产概况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存货、房屋建(构)筑物、设备类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等。 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应收账款,共计 683 项,为企业应收的货款,账面价值为 205,082,327.43元。 2、存货:包括(原材料及产成品)。其中:原材料共计 53 项,主要为原防风、原酸枣仁、原枳实、原黄精、原梅花等原药材;产成品共计 4427 项,主要为党参饮片、羌活(选)饮片、防风饮片、叶青饮片、山慈菇饮片、猫爪草饮片、炒桑螵蛸饮片及蕲蛇饮片等。上述存货分别存放于中药饮片厂仓库、成药仓库、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703 室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西药仓库、中药仓库等。 3、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共计 30 项,包括车间、仓库、办公楼、晒场、道路、围墙及排水管等,分别位于企业在高家路 288 号及下城路 37 号的厂区内。 4、机器设备共计 116 项,主要为包装机、变压器、炒药机、筛药机、煎药机及隧道式烘房等,分别位于车间及厂区内。 5、电子设备共计 201 项,主要为电脑、空调、复印机、打印机及服务器等,分别位于办公室和厂房内。 6、运输设备共计 8 辆,主要为小轿车、专用客车及箱式货车等,车辆用途接送人及拉送货物。 7、在建工程共计 2 项,为高家路车间改造费及下城路车棚材料费。 8、土地使用权共计 2 项,分别位于高家路 288 号及下城路 37 号。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状况 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共计 2项,原始入账价值 8,347,506.00 元,账面价值 8,331,486.64 元。其中:位于高家路 288 号的土地使用权为 2008 年 10 月 6 日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桐土国用(2014)第 0142951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0,835.00 m2;位于下城路 37 号的土地使用权为 2009 年 12 月 21 日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桐土国用(2014)第 0142952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2,626.00m2。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实现的要求,结合评估对象自身的功能、使用方式和利用状态等条件的制约,本次评估价值类型选用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06 月 30 日。 (二)按照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资产评估应对的经济行为实现日接近的原则,由委托方确定评估基准日。 (三)本次资产评估的工作中,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参数的选取、评估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703 室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值的确定等,均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1 年 11 月 16 日发布的第 91 号令); 2、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003】378 号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8 年 10 月 28 日通过); 4、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 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1]102 号); 6、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274 号); 7、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 号); 8、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 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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