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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2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通知全体监事,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下午 13 时在公司一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由张志贤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会议认为:201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上半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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