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700万股进行冻结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4%,占众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7.00%,冻结期限为2006年4月24日起至2006年10月24日止。截至目前,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冻结股份共计5725.524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42.06%,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7.28%。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