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 点 30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1,833,08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6.55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景亮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宋全启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 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非 董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票数单位:股 同意 反对 弃权议案 反对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比例 比例序号 票数 票数 通过 (%) (%) (%) 《关于对公司控股 1 子公司进行增资的 131,833,086 100 0 0 0 0 是 关联交易》 2 《公司章程修正案》 131,833,086 100 0 0 0 0 是 注:(1)上述第一项议案《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 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该议案中的关联方不是本次参会股东,因 此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本次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一致审 议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二项议案《公司章程修正案》为特别决 议通过的议案,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100%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恰、何志刚出 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