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转让持有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13614.524万股的14.69%,转让给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 该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需获得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若协议生效并股权过户完成后,众生集团持有太龙药业7995.524万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73%,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众生集团。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