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0.6 亿元(含 0.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概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84 号文)核准,由恒泰证券作为主承销商,于 2013 年 7 月 12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210,526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4.75 元。截至 2013 年 7 月 15 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 万元,减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338.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3]京会兴验字第 01010243 号”《验资报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12,500 12,500 2 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7,500 7,500 3 中药材种植基地项目 11,000 11,000 4 扩建国内营销网络 4,500 4,500 5 补充流动资金 4,500 4,500 合计 40,000 40,000 2、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太龙药业此次募集资金存放与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1)太龙药业将募集资金 10,838.60 万元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郑州桐柏路支行,用于“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2013 年度“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支出募集资金 5,991.6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944.24万元,直接投入“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47.37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2013 年度该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 7.71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 7.71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 4,854.70 万元; (2)太龙药业将募集资金 7,500.00 万元存放于中信银行郑州信息大厦支行,用于“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2013 年度“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0.00万元。2013 年度该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 7.68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7.68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 7,507.68万元; (3)太龙药业将募集资金 11,000.00 万元存放于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用于“中药材种植基地项目”。2013 年度“中药材种植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2013年度该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 10.67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 10.67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 11,010.67 万元; (4)太龙药业将募集资金 9,000.00 万元存放于郑州银行巩义支行,其中:4,5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500.00 万元用于“扩建国内营销网络项目”。2013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500.00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00.00 万元。“扩建国内营销网络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 103.2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3.26 万元。2013 年度该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 7.30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 7.30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 4,404.04 万元。 太龙药业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拟安排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含0.6亿元)。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承诺在有效期限内将选择一年期以内包括 2 个月、3 个月、半年期等不等期限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5、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披露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类型、额度、期限、投资范围、预期收益率等情况,并在每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披露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的收回等情况。 三、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类似理财产品。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型。 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0.6 亿(含 0.6 亿元)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0.6 亿元(含 0.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计划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闲置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规定。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荐机构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