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3 年12 月 6 日收到控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集团”)。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众生集团基于目前的持股比例情况和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计划自 2013 年 12 月 9 日起,于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通过二级市场以不超过 7.5元/股的价格,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不低于总部本的 0.2%,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3.6%。 三、合法合规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众生集团承诺 众生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众生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