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证券关于太龙药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药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太龙药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尽职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84 号)的许可,太龙药业于 2013 年 7 月 12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210,52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75元,募集资金总额 399,999,998.50 元,减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3,386,000.00 元。2013 年 7 月 16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3]京会兴验字第 01010243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太龙药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单位:元)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125,000,000.00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75,000,000.00中药材种植基地项目 110,000,000.00扩建国内营销网络 45,000,000.00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0.00合计 400,000,000.00 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差额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恒泰证券关于太龙药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1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9,442,412.31 元, 扩建国内营销网络项目1,032,588.16 元,合计 10,475,000.47 元。为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计划运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上述拟置换的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鉴证,并出具了[2013]京会兴专字第 01010012 号《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太龙药业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475,000.47 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太龙药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太龙药业实施上述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