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民康百草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9 月16 日与北京民康百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民康”)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司为甲方,北京民康为乙方。合同约定:乙方将其拥有丹参酮ⅡA 磺酸钠原料及冻干粉针(规格:20mg;40mg)项目的技术研究成果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技术转让费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的签署经 201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对象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民康百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绪勇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科技开发区 9 号 133 室 主营业务:医药技术开发、转让、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本公司与北京民康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发生类似业务交易往来。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丹参酮ⅡA 磺酸钠原料及冻干粉针 2、剂型规格: 原料及冻干粉针;20mg;40mg。 3、注册分类: 化药 5 类 4、适应症: 可用作冠心病心绞痛和心肌梗塞、脑动脉和视网膜动脉及外周静脉血栓形成、白塞氏综合征、结节性红斑。 三、技术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转让的内容: 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丹参酮ⅡA 磺酸钠原料及冻干粉针(规格:20mg;40mg)项目的技术研究成果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技术转让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技术秘密的范围:技术研究成果包括丹参酮ⅡA 磺酸钠原料及冻干粉针(规格:20mg;40mg)生产工艺技术、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处方工艺和相应的全套申报生产注册的技术资料。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转让费总额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技术转让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 技术转让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 (2)双方交接完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等相关技术资料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即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3)目标项目取得国家局受理号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4)目标项目取得生产批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资料的保密: 保密范围(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双方承诺不向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的技术秘密、有关信息及其他全部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请求赔偿损失。 乙方同意对本协议项下技术加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上述技术秘密。乙方同意签署本协议之后,不得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与上述技术有关的任何合作、转让,不得将该工艺技术向任何人披露、转让。乙方承诺采取严格的技术保密措施,包括与本单位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等措施,对本技术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技术成果的归属: (1)甲方作为该项目的投资方,本技术研发过程中的任何知识产权无论是在药品申报之前还是申报成功后均归甲方独家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技术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学术期刊、学术会议资料等形式。甲方最终拥有该品种的注册批件所有权。 (2)乙方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合同生效: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符合公司董事会制订的产品研发方向,将丰富公司的产品储备,使公司增加治疗心脑血管方面疾病的药品,对本公司今后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注射用丹参酮ⅡA 磺酸钠(冻干粉针)是以丹参酮ⅡA 磺酸钠注射液(小容量注射剂)为基础的改剂型新药,丹参酮ⅡA 磺酸钠注射液(小容量注射剂)为临床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等疾病的常用药物。注射用丹参酮ⅡA 磺酸钠(冻干粉针)原料采用新技术合成,提纯效果好,制剂过程全程为低温状态,并以固态保存;制成粉针后,药品纯度高,稳定性好,能够显著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而且该产品的小针剂型已上市多年,医生与患者均熟悉该品种,这对于将来产品上市后的市场开发和推广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合同的履行不会对本公司业务独立产生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履行合同书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在本合同生效后,“丹参酮ⅡA 磺酸钠原料及冻干粉针”在研发和报批的各个阶段均存在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未来的市场销售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该合同履行在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有实质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