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董事会 成员人数及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其中一项审议“1、《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2、《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我们作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认为:1、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根据公司提供的该议案的有关材料,并在了解了相关情况之后,我们认为:本次会议对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调整有利于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优化其治理结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了解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李景亮、李辉、罗剑超、赵健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尹效华、宋全启、周正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