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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5-1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5 月 10 日 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 5 月 10 日 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李景亮副董事长 (四)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9 人,代表公司股份130,944,4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12,398,386 股的 31.75%,其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30,814,9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12,398,386 股的 31.7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29,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长赵庆新因在外地出差没有参会,独立董事宋全启因在外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复生就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代为述职;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邢泽田、赵海林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0,904,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份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份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2、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0,904,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份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份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0,904,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份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份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4、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0,904,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份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份 16,1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5、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0,913,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股份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份 4,0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对该议案分区段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投票区段 占有效表 占有效表  占有效表 股份数 股份数  股份数  决票比例% 决票比例%  决票比例% 持股 1%以下 2,898,900 98.95  26,700  0.91 4,000  0.14持股 1%以下且单一股东持股市值  2,800,000  100 0  0.00 0 0.0050 万元以上(含50 万)持股 1%以下且持股市值 50 万元以 98,900  76.31  26,700  20.60 4,000  3.09下持股 1%-5%(含 0 0.00 0  0.00 0 0.001%)持股 5%以上(含  128,014,808 100 0  0.00 0 0.005%)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为本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0,904,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份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份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7、审议通过了《与与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甲方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0,904,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份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份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8、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0,904,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份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份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9、审议通过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0,904,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份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份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10、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延长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0,904,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份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份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1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0,904,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份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份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林、高恰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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