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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阳光5:关于《江苏阳光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投资人联合预招募公告》的风险提示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52证券代码:400224证券简称:苏阳光5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阳光集团等五家公司

重整投资人联合预招募公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关注到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江苏汉德森服饰有限公司、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五公司重整投资人联合预招募公告》(以下简称“《预招募公告》”),现将《预招募公告》的主要内容披露如下:

一、《预招募公告》内容:

“2025年

日,江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阴法院”)以(2025)苏0281破申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重整,以(2025)苏0281破申

号裁定受理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重整,以(2025)苏0281破申

号裁定受理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服饰“”)重整,以(2025)苏0281破申

号裁定受理江苏汉德森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德森服饰”)重整,以(2025)苏0281破申

号裁定受理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织染”)重整。五案均指定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统称“管理人”)。

为达到优质资源的最佳配置,维护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提升五公司的资产价值,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社会联合预招募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的重整投资人,一揽子解决五公司重整事宜,筹集偿债资金,维持生产经营,

公告编号:2025-052推动和保障五公司完成重整。

一、预招募须知

1、本次预招募旨在协调统筹、高效推进阳光集团五公司重整工作,有效整合五家关联企业优质资源,吸引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在资金、生产、技术和市场等方面为阳光集团综合赋能,一揽子解决阳光集团债务风险,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最终实现阳光集团股权结构优化、资产质量优良、恢复可持续盈利能力。

2、为公平、公开、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预招募工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采取公开招募方式。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有权延长预招募期限或终止本次预招募。

3、本预招募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保证或投资建议,亦不构成要约,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次预招募公告所述信息,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信息外,可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投资顾问、财务顾问、税审顾问、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出具投资建议等。

4、本次招募为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前的预招募阶段。

5、本预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预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二、投资优势

本段内容详见刊载于微信公众号“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江苏阳光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投资人联合预招募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公司概况

本段内容详见刊载于微信公众号“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江苏阳光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投资人联合预招募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对全体意向投资人进行预招募。意向投资人须具备的主要条件如下: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较好的财务实力、优秀的现代企业治理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理念。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确定性高。

(4)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未列入失信行为人;公司资产或股权未被查封、冻结等。

(5)意向投资人及/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或者存在恶意收购嫌疑的,管理人有权认定该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6)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7)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前述关于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的描述,仅为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预招募阶段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对意向投资人参与后续正式招募阶段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的提前确认。

五、预招募流程

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17时止。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

2、报名地点: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大厦20楼管理人办公室;

3、联系人:江律师15716170122、蒋律师19800326613;

4、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参与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意向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3)意向投资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处于持续状态;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

(4)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企业法人的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⑥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预招募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预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的债权申报、财务审计和评估报告等明细资料的,或者需要对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应于公告发布后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管理人要求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缴纳尽调履约保证金。意向投资人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且尽调履约保证金到账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具体流程如下:

(1)尽调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公告编号:2025-052意向投资人参与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预招募的尽调履约保证金为每个单位人民币100万元,合计50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尽调履约保证金分别汇入以下银行账户并与管理人核实尽调履约保证金是否到账:

户名: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账号:1103027539201513054户名: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账号:1103027539201512950户名: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账号:1103027539201513178户名:江苏汉德森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账号:1103027539201513205户名: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账号:1103027539201513453如意向投资人未进行尽调,但仍愿意参与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重整的,可继续按届时管理人的要求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文件,视为该意向投资人同意按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2)尽调履约保证金的没收意向投资人违反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义务的,管理人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尽调履约保证金,取消其参与意向投资人遴选资格。

(3)尽调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如后期意向投资人需缴纳重整履约保证金的,该意向投资人所缴的尽调履约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重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尽调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意向投资人未按管理人后续文件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或未按期缴纳正式重整履约保证金的,或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重整投资人遴选期间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尽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重整履约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拟对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重整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以管理人后续的具体文件为准。

(三)意向重整方案洽谈与重整投资人的确定意向投资人可根据尽调结果于重整投资人确定前向管理人提出意向重整方案,并与管理人进行磋商。管理人将根据本次预招募情况决定后续联合招募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招募程序及招募期限。

六、特别事项说明本次纳入重整程序的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属于阳光集团主营业务之服装板块,而阳光集团主营业务之面料板块涉及主体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阳光呢绒服饰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江阴赛维毛纺织有限公司等,与阳光集团主营业务之服装板块产业高度相关。从有利于重整投资人整体资产价值的体现出发,同时也从有利于全体债权人利益出发,在不损害各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前提条件下,意向投资人可以制定后续整体投资方案并与管理人共同磋商探讨相关方案的可行性,在相关方案可行的前提下意向投资人可将相关方案纳入重整投资方案参与后续的重整投资人正式招募及遴选程序。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同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等五家公司能否破产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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