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46证券代码:400224 证券简称:苏阳光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 | 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餐饮会务费、汽油、土地租赁费、电力、原料、服装、家具窗帘,接受劳务等 | 74,100,000 | 81,586,670.12 | - |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面料、毛纺、租赁费、汽、水电 | 210,800,000 | 428,555,129.20 | 主要系关联方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销售收入下滑,同时鉴于其实际情况,公司计划减少对其的发货金额。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 |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 | 284,900,000 | 510,141,799.32 | - |
考虑到市场变化等因素,该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求变化,在预计总金额内适当调整。
(二) 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489.8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污水综合处理;污水处理技术、运行托管服务;污泥脱水、干化处理服务。关联关系: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十三)阳光(河南)服饰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桂花街道办事处淮河大道临港服装城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服装制造;服饰制造;劳动保护用品生产;服装辅料制造等
2、关联关系: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十四)上海阳光睿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68号3号楼205、206室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智能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
2、关联关系: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十五)江苏阳光医用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等关联关系: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十六)上海凯威服饰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580号7楼A座注册资本:8,990万(元)经营范围: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皮革制品的销售,房地产租赁经营等。关联关系: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规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吴文荣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定价依据具备公允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分别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关联方的相关协议,将本着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经与各关联方协商,在房屋租赁、运维服务等各项服务项目上以政府指导价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签署,交 易双方将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未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六)公司与上海凯威签订租赁合同,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七)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阳光服饰签定协议,约定阳光服饰向公司长期采购面料。
(八)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阳光睿玺签订合同,约定阳光睿玺向公司采购面料。
(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与丰源碳化、胜海实业、阳光服饰、阳光大厦、时尚家居、阳光生态园、华东纺织、金德冷链、中盛服饰、河南阳光签定协议,约定公司分别向其提供生产所需水、汽、毛纺、面料。
(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阳光大厦、阳光加油站、胜海实业、阳光集团分别签定协议,约定公司向其购买餐饮、会务费用、原料、油费等。
(十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丰源碳化、华东纺织、污水处理公司分别签定协议,约定由丰源碳化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碳化加工;由华东纺织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检测服务;由污水处理公司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以上合同/协议的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结算方式为货币资金。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由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