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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阳光5: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43证券代码:400224证券简称:苏阳光5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刘晓芸、王峰、陈君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刘晓芸: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8年9月至2000年10月,任职于江阴电焊机厂财务科;2000年11月至2002年10月,任职于江阴建行夏港支行;2002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04年12月至2006年9月,任无锡方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06年9月至2012年9月,任无锡方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无锡恒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王峰:男,197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江阴市公安局民警、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秉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陈君:男,198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工程师、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曾任职于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现任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部总监,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刘晓芸、王峰、陈君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晓芸55004
王峰22001
陈君22001

2024年度独立董事刘晓芸、王峰、陈君已按规定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职。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刘晓芸、王峰、陈君对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3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度独立董事刘晓芸、王峰、陈君已按规定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职。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4年1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2024年3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子公司停产并拟签署设备拆除转让合同的议案》同意
2024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2、《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3、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同意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和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独立意见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24年度,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4年度,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决策,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晓芸、王峰、陈君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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