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五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2月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2年2月15日为授予日,以8.78元/股的价格向49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82.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