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监事: 唐海锋 曹 勇 曹瑞伟 陈春峰 刘云凤
2021年12月31日
浙江医药:浙江医药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发表的意见(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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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31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监事: 唐海锋 曹 勇 曹瑞伟 陈春峰 刘云凤 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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