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浙江医药总部1号楼401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4 人,监事长唐海锋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刘云凤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曹瑞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陈春锋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