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六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0月0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实,认为:公司及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的17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174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实,认为:公司及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授予的233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233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