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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4名激励对象出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离职情形,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数量合计13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6,512.8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文《公司章程》修改后的条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5,258,000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5,128,000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65,258,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65,258,000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65,128,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65,128,000股。

除上述第六条和第十九条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已获公司2016年9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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