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发送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经认真核实,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陈爱莲女士、吴锦华先生作为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除贵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特此回复。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陈爱莲、吴锦华
2025年1月9日
派斯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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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10 |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发送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经认真核实,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陈爱莲女士、吴锦华先生作为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除贵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特此回复。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陈爱莲、吴锦华 2025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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