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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已实施完成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793.7843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231.9196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于1999年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2260万股;2007年9月11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3871万股;2010年9月7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4,558.9万股;2017年5月3日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7,961.9205万股;2019年12月20日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7,709.8459万股;2020年4月20日实施完成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4,793.7843万股,均为普通第十九条 公司于1999年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2260万股;2007年9月11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3871万股;2010年9月7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4,558.9万股;2017年5月3日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7,961.9205万股;2019年12月20日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7,709.8459万股;2020年4月20日实施完成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4,793.7843万股,均为普通股;2024年4月30日实施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32,231.9196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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