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日期:2025年6月18日生效日期:2025年6月18日作出主体:其他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措施类别:行政处罚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挂牌公司自身 |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拖欠员工工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5-034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决定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人民币捌仟元(¥8000)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该违法违规事实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该违法违规事实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继续努力筹措资金,支付拖欠员工工资,并缴纳罚款。
五、备查文件目录
行政处罚决定书(美兰综执应急罚决字[2025]第2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