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担保金额:为新湖集团提供担保金额1.5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26.67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77.12亿元,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30.07亿元。
? 对新湖集团的担保有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的进展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一)2023年3月2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新湖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亿元。
2023年3月2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新湖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0.55亿元。
(二)本次担保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继续建立以人民币50亿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担保。互保的期限:签署日在2023年6月30日前各自向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13、2021-026)。
本次担保均发生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湖集团成立于1994年1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28410C,注册资本37,738.33万元,黄伟先生和其配偶李萍女士分别持股53.07%、22.76%;注册地: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法定代表人:林俊波;经营范围: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贸易、投资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湖集团总资产3,087,709.35万元,负债总额1,475,293.8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12,415.5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8,104.90 万元,净利润65,064.27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新湖集团总资产3,175,007.83万元,负债总额1,473,468.5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01,538.29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04,791.09万元,净利润63,027.3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
新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 | 实际发生日期 | 担保方式 | 审议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的担保余额 | 融资期限 | 保证期间 | 是否有反担保 | 担保内容 |
本公司 | 新湖集团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 1 | 2023/3/2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50.00 | 30.07 | 1年 |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 是 |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
0.55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新湖集团资产质量良好、业务发展稳定,且已与本公司建立了较长时期的稳定的互保关系,通过互保可为各自的正常经营提供一定的融资保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担保以双方互保关系为基础,且提供了足额反担保,有有效的风控措施,不会给本公司带来风险。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48.08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13、2021-026)。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30.5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08%;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226.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61%,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77.12亿元,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30.07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45%、7.38%。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