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选举金雪军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