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新湖中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85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7人
2020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0.6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511家
审计收费总额5.8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叶喜撑2003年2003年2003年2021年2018年,签署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签署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燕

张晓燕2011年2011年2011年2021年2018年,签署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签署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何晓明1997年1994年2009年2019年2020年,复核新湖中宝、中泰深冷、
控制复核人灵康药业2019年审计报告;2019年,签署开立医疗、兆驰股份2018年审计报告,复核新湖中宝、新安化工、尔康制药2018年审计报告;2018年,签署章源控股、王子新材、新疆天业、太辰光、中新赛克2017年审计报告;复核新安化工、尔康制药2017年审计报告。

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公司提供 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应了公司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需求,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业务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0年度报酬及聘请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