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我们对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 2020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现发表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新湖中宝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经我们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对相关资料及人员进行了查询与核实,我们认为:新湖中宝对外提供担保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合理,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薛安克 蔡家楣 徐晓东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