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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1-00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杭州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黄芳授权委托董事林俊波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金雪军、黄立程、汤云霞列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赵伟卿、潘孝娜、虞迪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俊波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21-011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以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公司制订了《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21-012号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俊波、叶正猛、黄芳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临2021-01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俊波、叶正猛、黄芳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临2021-014号公告。

十一、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0年度报酬及聘请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报酬。根据实际工作量,拟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300万元;另拟支付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6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酬5万元(以上报酬均不含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

2021年度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1年度报酬。详见公司临2021-015号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方案,初步拟订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薪酬、津贴(含税)
林俊波董事长0
叶正猛副董事长0
黄芳董事0
陈淑翠董事0
薛安克独立董事20.00
蔡家楣独立董事20.00
徐晓东独立董事20.00
金雪军监事会主席20.00
汤云霞监事40.00
黄立程监事120.00
赵伟卿总裁200.00
潘孝娜副总裁、财务总监180.00
虞迪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80.00

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21-016号公告。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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