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对外交易的
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管理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林俊波女士、叶正猛先生、黄芳女士按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材料,在董事会召开前取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资料后认为:
该项交易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预计金额(万元) | 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及该两家公司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新湖绿城物业”) | 13000 | 10248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今年预计金额(万元) |
新湖绿城物业 |
13000 | |
承租关联人的房产 | 100 |
向关联人出售/出租商品 | 1000 |
(一)新湖绿城物业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法定代表人:陈沧海,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东新路88弄36号甲,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由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主营业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除酒店经营、除餐饮管理),绿化养护,健身,停车场(库)经营等。
(2)浙江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法定代表人:严明,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1201-5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84.7%,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18%,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12%。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维修,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的管理、维修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湖绿城物业与本公司均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新湖绿城物业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预计2021年度与新湖绿城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4,100万元,其中13,000万元系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包括支付
前期物业服务费、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案场服务费、园区活动服务费等),100万元系承租关联人房产,1,000万元系向关联人出售/出租商品。本次关联交易有市场价格的主要参照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可参照的,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湖绿城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公司相关楼盘的物业管理,是公司地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有利于公司地产项目的正常运营。该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和公平性的原则,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