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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0-02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合伙人数量204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注册会计师1,606人
从业人员5,603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000人以上
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一年变动情况新注册355人,转入98人,转出366人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22亿元上年末净资产2.7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年年报家数403家
年报收费总额4.6亿元
报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
资产均值约10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金额1亿元以上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2次3次5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执业资质从业经历兼职情况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许松飞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工作
质量控制复核人何晓明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超过25年
本期签字会计师许松飞中国注册会计师详见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介绍
景彩子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至今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07年加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等。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本期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共计300万元人民币,较2018年增加20万元;另拟支付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6万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报酬5万元(以上报酬均不含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与上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公司提供 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应了公司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

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需求,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业务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19年度报酬及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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