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0-01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杭州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金雪军、黄立程、汤云霞列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赵伟卿、潘孝娜、虞迪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俊波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20-017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20-018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对公司特许经营的学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20-019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对参股公司上海玛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20-020号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俊波、叶正猛、黄芳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名非
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详见公司临2020-021号公告。
十一、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19年度报酬及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的报酬。根据实际工作量,拟支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300万元;另拟支付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6万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报酬5万元(以上报酬均不含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
2020年度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0年度报酬。
详见公司临2020-022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方案,初步拟订了2019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薪酬、津贴(含税) |
林俊波 | 董事长 | 0 |
叶正猛 | 副董事长 | 0 |
黄芳 | 董事 | 0 |
陈淑翠 | 董事 | 0 |
薛安克 | 独立董事 | 12.00 |
蔡家楣 | 独立董事 | 12.00 |
徐晓东 | 独立董事 | 12.00 |
金雪军 | 监事会主席 | 12.00 |
汤云霞 | 监事 | 40.00 |
黄立程 | 监事 | 120.00 |
赵伟卿 | 总裁 | 120.00 |
潘孝娜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120.00 |
虞迪锋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120.00 |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其中关于董事、监事薪酬和津贴的内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于 2020年3月1日生效并实施,根据相关修订,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详见公司临2020-023号公告。
十七、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于2020年3月1日生效并实施,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2月28日发布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公司据此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修订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20-024号公告。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