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新湖中宝的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65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1,538,46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0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997.2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79,999,997.20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76,699,997.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5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39,030.0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715.10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9,307.48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52.4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18,337.55万元,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667.55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 95040154700001506 | - | 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3310010010120100606271 | - | 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401369893988 | - | 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19850101040012863 | - | 丽水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支行 | 39010155000000365 | - | 丽水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 | 19245101040035892 | - | 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 3050020210120100034218 | - | 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
合 计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11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2019年,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4,000.00万元,累计赎回194,000.00万元,累计收到现金管理收益1,882.31万元。截止2019年末,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湖中宝无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新湖中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东兴证券认为,新湖中宝对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编制单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97,67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9,307.4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8,337.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 | 承诺投入 金额 (1) | 投入金额 | (2) |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4)=(2)/(1) |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重大变化 |
苏州新湖明珠城五期 | 否 | 198,835.00 | 198,835.00 | 198,835.00 | 51,751.07 | 199,793.24 | 958.24 | 100.48[注4] | 2021年12月[注1] | 69,757.93 | [注2] | 否 |
丽水新湖国际三期 | 否 | 99,417.50 | 99,417.50 | 99,417.50 | 9,548.80 | 101,064.75 | 1,647.25 | 101.66[注4] | 已竣工 | 2,305.78 | 是 | 否 |
瑞安新湖广场(曾用名:瑞安新湖城) | 否 | 99,417.50 | 99,417.50 | 99,417.50 | 18,007.61 | 117,479.56 | 18,062.06 | 118.17[注4] | 2021年5月[注3] | 19,712.90 | [注2] | 否 |
偿还贷款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 | 100,000.00 | -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497,670.00 | 497,670.00 | 497,670.00 | 79,307.48 | 518,337.55 | 20,667.55 | - | - | 91,776.61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19年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19年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年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文件三(一)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之说明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19年无 |
[注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根据项目实际开发进度调整。[注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尚未全部结算。[注3]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调整。[注4]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的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各年度产生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