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新湖中宝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31

一、关于与哈高科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该项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关于同意参股公司新湖控股与哈高科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该项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会议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薛安克 蔡家楣 徐晓东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