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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4-082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

一、 概述

1.《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

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

2.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作出解释。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 变更原因

1.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公司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3.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信息,包括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供应商融资安排相关负债情况、流动性风险等。

4.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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