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4-03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对外交易的
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管理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林俊波女士按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已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上年预计金额(万元) | 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 |
的原因 | ||
新湖绿城物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包括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案场服务费、园区活动服务费等)
8000 | 5093 | / | |
承租关联人的房产 | 100 | 1.4 | / |
向关联人出售/出租商品 | 1000 | 249 | /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今年预计金额(万元) |
新湖绿城物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包括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案场服务费、园区活动服务费等)
6000 | |
承租关联人的房产 | 100 |
向关联人出售/出租商品 | 1000 |
上述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说明
新湖绿城物业与本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法定代表人:陈沧海,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东新路88弄36号底层甲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要股东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和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5%)。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总资产42,005.96万元,净资产15,831.25万元;2023年度实现收入总计52,016.96万元,净利润2,228.07 万元。
(2)浙江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法定代表人:罗玉华,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1201-5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股东系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84.7%)、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18%)和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12%)。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维修,楼宇智能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服务,酒店管理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新湖绿城物业总资产4,981.82万元,净资产1,843.05万元;2023年度实现收入总计5,453.49万元,净利润113.99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新湖绿城物业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预计2024年度与新湖绿城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7,100万元,其中6,000万元系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包括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案场服务费、园区活动服务费等),100万元系承租关联人房产,1,000万元系向关联人出售/出租商品。
本次关联交易有市场价格的主要参照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可参照的,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湖绿城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公司相关楼盘的物业管理,是公司地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有利于公司地产项目的正常运营。该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和公平性的原则,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