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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空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并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李文女士、独立董事徐燕女士及董事张劲松女士,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文女士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白云女士、独立董事王忠巍先生及董事张劲松女士,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白云女士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年1月3日1.审议《2023年度财务报表》2.对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 2.对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体安排
2024年1月20日1.审阅2023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2、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阅和指导。1、同意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审计工作;2、同意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4年2月26日审阅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意见的公司2023年年同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初步意见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度财务报告。

度财务报告。
2024年3月22日1.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审议《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4.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6.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同意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同意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8日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同意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4日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同意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9月5日1.成立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工作小组 2.聘任工作小组成员1.同意成立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工作小组 2.同意聘任工作小组成员
2024年10月19日1.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审议《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提案》1.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同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同意将以上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1月22日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聘请2025年审计机构的招标代理公司的提案》确定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聘请2025年审计机构的招标代理公司。
2024年12月14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易的提案》;同意将上述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中审亚太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024年3月22日,我们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

3、讨论和沟通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中审亚太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审计监察室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督促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审亚太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协调年审和内控的相关工作,保证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恪尽职守。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议工作细则》以及《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督促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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