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年4月25日,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玉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制定内控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按照计划方案逐步开展各项工作,梳理完善内控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体系。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2011年年度报告和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1年度报告和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度报告和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的财务情况,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和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十一、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要求办理,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十二、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在关联交易过程中,公司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定价体现公平原则,有关信息均及时披露。董事会所作的关联交易决议,均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