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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4-29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年4月27日,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玉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覆盖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各项活动的规范开展,确保风险控制目标的内控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可以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充分有效的监督。《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0年度报告和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度报告和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并注意保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在日常财务监督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审议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对公司财务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违反财务制度及政策的情况。本年度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和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十一、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均严格履行了法宝审议决策程序,交易资产的价格公允、合理,程序合法,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也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十二、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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